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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解决乡镇人员不足问题,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开选调乡镇工作人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区全额事业单位干部选调。不包括教育、卫计系统及乡镇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
2、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4、区内在编在岗事业干部(不含具有试用期、服务期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同等条件男性优先。
三、计划及职位(19名)
1、江北乡2名;
2、金珠镇2名;
3、乌拉街镇5名;
4、缸窑镇4名;
5、大口钦镇4名;
6、江密峰镇2名。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区政府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区两办向区属各乡局级单位印发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