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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完善多维度的评价体系,着力打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人人共建共享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旬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面向社会选聘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从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民营企业家、个体工商户、大学生创业者,以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闻媒体、群团组织、社区居民等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形成企业代表5人、社会人士5人的营商环境义务监督队伍。
二、选任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把握能力,敢于坚持原则,能够廉洁自律,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善于发现问题,能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问题,并能提出建设性意见。
(三)关心支持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年龄在23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身体健康,能胜任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工作。
三、主要职责
(一)对行政审批、政务公开、服务承诺、特定行业服务规范、行政执法及基层窗口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
(二)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旬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及措施;收集并反馈社会各界对县域营商环境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三)参与营商环境监督综合测评及与营商环境有关的座谈、调研等工作;配合营商办开展投诉举报信息核查等工作。
四、选聘程序
(一)组织推荐。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等有关单位推荐,经审核确定予以选任。
(二)个人自荐。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的旬邑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选聘公告,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要求填报自荐表,经考核确定予以选任。通过以上两种方式,确定推荐人选。经调查、审核后确定拟选人员,颁发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五、任期
旬邑县县域营商环境监督员每届任期三年,每年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个人自荐报名登录旬邑县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下载《旬邑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登记表》,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1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和照片电子版,送至旬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府前楼3楼,联系电话:02934422234)。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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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4日
原标题:关于选聘旬邑县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nxunyi.gov.cn/xwzx/tzgg/5108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