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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绵阳经开法院”)决定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岗位
法官1名:全省法院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员额法官;
法官助理1名:全省法院系统内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五级法官助理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证;
2.报名人员应当具有法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3.报名人员应当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员额法官岗位报名人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并具有法官职务,具有3年以上刑事审判工作经历(不含刑事法官助理、书记员等工作经历),现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一级法官及以下;
5.员额法官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法官助理岗位报名人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
6.遵守宪法和法律,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严守工作纪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廉洁操守;
7.工作业绩好,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报名岗位工作;
8.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上述资格条件中,“以上”“以下”均含本数。以上资格条件中,年龄、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计算截至公告刊登发布之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jkq.my.gov.cn)、“绵阳经开法院”微信公众号同步发布遴选公告。
(二)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4月8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限内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传至指定邮箱(2050446889@qq.com),邮件标题统一使用“绵经法遴选+姓名”的形式规范填写。
3.报名要求:参选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经核实,取消遴选资格。
4.报名时所需提供的材料:
①报名表(需在表内添加电子证件照片);
②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④学信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本科及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⑤公务员登记表(扫描件);
⑥本人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单位表扬、奖励文件照片或扫描件(如果有,则提供);
⑦现任级(职)文件或《干部任免审批表》(扫描件);
⑧刑事法官工作经历证明资料(含党组会议纪要、调动任职文件等扫描件,本项仅法官岗位报名人员提供);
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⑩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自传,包含本人基本情况、经历、工作实绩和思想认知等内容。
上述材料在后续环节需提交纸质件,提交纸质件时⑤⑥⑦⑧项须加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初审
绵阳经开法院根据遴选条件对参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原则上按照各职位拟遴选人数与面试人数不低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绵阳经开法院将择时在“绵阳经开法院”微信公众号发文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未确定为参加笔试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绵阳经开法院委托第三方单位出题,自行组织考试。
笔试统一划定成绩合格线,并于统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每位参考人员成绩;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通过合格线的考生按成绩高低进行排序,按遴选名额1:5的比例进入面试。不满足比例要求的,由绵阳经开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节。
面试由绵阳经开法院邀请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绵阳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同志共同组成七人制面试考官组,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主要测试参试人员法律实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素质。
面试当天,参选人员须一并提交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面试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法官岗位报考人员同时提交本人担任员额法官期间的历年办案质效数据(需加盖所在单位审判管理部门印章)。未提交或逾期提交前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绵阳经开法院按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70%进行百分制统分排名,根据统分结果由高至低的顺序,按遴选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笔试、面试具体细则、分数查询及相关安排都将在“绵阳经开法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此外,还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医院体检结论做出后,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造成的缺额,由绵阳经开法院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合格、心理测评过关的报考人员按程序确定为拟考察人选。
考察由绵阳经开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采取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等材料、报考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确认。
(六)研究确定拟调人员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由绵阳经开法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不属实的,按规定上报中共绵阳经开区工委审批,审批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其余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由于考察不合格、考察对象无法调动等其他原因导致的缺额,由绵阳经开区法院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视情况决定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法官助理岗位拟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重新确定为五级法官助理,原职级(法官助理职级)不再保留。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表中准确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联络畅通。公告发布于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网(jkq.my.gov.cn)、“绵阳经开法院”微信公众号,后续面试、查分及体检、考察公示仅发布在“绵阳经开法院”微信公众号,报考人员应当注意及时查阅。因本人原因无法联系或未及时查阅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2.参加遴选人员应在调动前取得现单位的同意,保证及时调入绵阳经开法院。因未取得原单位同意造成最终无法调动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3.从事遴选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4.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遴选进行全程监督。对违纪违法工作人员,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5.遴选过程严格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入场所要出示“天府通”健康码,笔试、面试过程要严格佩戴医用口罩;
6.本方案由绵阳经开法院负责解释,并研究决定未尽事宜。
监督电话:0816-2819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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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绵阳经开法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遴选公务员职位表.doc
2.2021年绵阳经开法院面向全省法院遴选公务员报名表w.doc
原标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遴选2名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jkq.my.gov.cn/yqyw/ggtz/261476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