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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开展省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83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市级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2.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登记备案,现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市级及以下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2年以上市级及以下机关公务员岗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10月20日)。
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3.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特殊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72年10月20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