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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绵阳人事考试网、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考调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二、考调范围、名额及职位
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在职在编公务员考调审判辅助和司法行政人员3名,其中:审判辅助(法官助理)2名、司法行政(司法会计)1名。详见《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考调职位为一级科员。考调人员办理完调动手续后,重新确定职务职级,原待遇不再保留。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2.具备从事考调职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考调人员应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符合公务回避的有关规定。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考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或处分期内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或地方约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至4月2日17时止(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每名考生仅限报考1个职位。
1.现场报名地点: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三楼304号政治部办公室。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报名资料传至指定邮箱:545421456@qq.com。联系人:宋燕,咨询电话:0816-4368684。
(三)报名材料:
1.《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本人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应要求资格证件。
4.本人身份证明(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公务员登记表)。
5.本人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个人自传,包含本人基本情况、经历、工作实绩、思想认知等内容。
6.本人获得县级及以上单位表扬、奖励原件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如有)。
7.能代表个人水平的文稿或公开发表的署名文章等资料(如有)。
8.其他需提交的资料。
特别提示:现场报名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网上报名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的清晰照片或扫描件。报名人数与相应考调职位名额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关消息将在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含调减或取消考调职位名额)。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在考调程序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考调职位条件的,将取消考调资格。
2.现场报名考生当场确认资格审查是否合格,网络报名考生以提交资料所留联系方式电话告知初审是否合格。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和网络报名初审合格的考生,须本人在4月8日至4月 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前到现场报名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领取《面试通知书》事宜,其中网络报名初审合格考生需带齐报名提交材料相应原件及复印件1份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者办理《面试通知书》领取。
3.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4月8日至4月9日的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前来办理《面试通知书》领取事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调。
特别提示:请仔细阅看《面试通知书》告知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不再另行告知。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凡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调。
五、面试
1.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考调。
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情况,将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调职位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确定)。体检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初次体检不合格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体检结果通过考生填报信息所留电话进行通知,不再另行公告,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2.对体检合格考生组织实施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德、能、勤、绩、廉等现实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以及与拟考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等。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实施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间或期满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问题反映但经查不属实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实施递补。考调调入人员须在安州区工作服务年限满5年方可申请调离。
九、纪律与监督
(一)考生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考调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考调资格,已经被考调调入的予以退回,责任自负。
(二)从事考调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制。
(三)整个考调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十、本《公告》由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368684
监督电话:0816-4336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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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需求及条件一览表.docx
2.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法院关于面向全省法院系统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yrsks.com.cn/newsDetail/72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