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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巩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在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扩大法治监督覆盖面,确保丰泽区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现向社会公开选聘10名丰泽区法治督察员。
一、选聘范围
在丰泽区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年龄二十五周岁至六十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热心支持法治丰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能客观公正地进行法治监督,参与督察工作;
3.无刑事处罚、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具有与法治督察工作开展的相关专业知识;
5.以下人员可优先聘用:
(1)曾担任或者现任党风政风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
(2)现任执业律师、公职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三、选聘流程
选聘通过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自荐人员可按照选聘公告的要求,直接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自荐;2.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和垂直管理及驻丰机构、企业可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提出推荐人选。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对审查确定的拟聘用法治监督员进行公示后,颁发聘书并进行公告。
四、聘任期限
法治督察员每届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续聘任。聘任期届满未续聘的,自然解聘,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履行职责情况,对法治督察员进行动态调整。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负责对解聘、注销的法治督察员收回聘书和证件。
五、督察职责
1.对法治丰泽、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根据需要可以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组织开展的法治专项督察工作。
2.参与对全区各部门有关法治丰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各项监督工作。
3.参与全面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等考核评价工作。
4.可以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提交丰泽辖区内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和愿望,报告所在区域、行业等产生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
5.参与丰泽区有关法治建设的其他工作。
六、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填写《丰泽区法治督察员自荐申请表》(申请表请前往丰泽区人民政府公告公示栏或“丰泽普法”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将申请表、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电子版于2021年3月23日17:30前发送至区司法局法制综合股邮箱。邮箱:sfjfzzhg@163.com,联系电话:0595-22172377。
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丰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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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丰泽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3月18日
原标题:2021年泉州市丰泽区法治督察员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zfz.gov.cn/zwgk/xwzx/tzgg/202103/t20210318_252610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