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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盘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开展盘县扶贫开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则及标准
公开考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二、公开考调的职位和职数
盘县扶贫开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名,其中,盘县扶贫开发局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工作人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名;盘县扶贫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盘县扶贫攻坚开发服务中心管理岗位(九级职员)1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4名,盘县社会帮扶服务中心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盘县扶贫开发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三、公开考调范围
全省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四、公开考调条件和资格
报名参加公开考调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坚定,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考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内的;
(五)法律、法规、纪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开考调程序
考调程序分为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与公示、调动七个步骤。
(一)公告
在“贵州省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xian.gov.cn)和相关网站、媒体发布公告。
(二)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报名的,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个人自荐的,应当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0日-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不休)。
2.报名地点:盘县扶贫开发局办公室(盘县民政局办公楼四楼),如考生委托别人报名,需提供委托证明。联系电话:0858-3632713 。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盘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可从“贵州省盘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或到盘县扶贫开发局领取。
4.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有效身份证(第二代)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附有本人照片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4)《报名表》一式两份,须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5)本人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