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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国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辑2名(入事业专业技术实名编),为确保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简介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其后备干部、理论干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等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全校(院)有24个处室,行政处室8个、教辅处室8个、教研部8个。办有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理论期刊《桂海论丛》。
二、选调岗位
见附件
注: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目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
三、选调基本资格及待遇
(一)基本资格
1.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热爱党的干部教育培训事业,有较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历及任职资格条件。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
3.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和技能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所聘岗位的需要。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结束,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
6.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需回避的。
7.在中央及地方组织的各类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8.专业不符合所选调岗位要求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10.其他不符合选调有关要求的人员。
(三)享受待遇
聘用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与校(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实名编制,享受国家、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我校(院)规定的相应待遇。安排单间公寓一间(免租金)。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起止时间:2021年2月23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电话或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人员请登录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或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网站,下载并如实、正确填写《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1年度公开选调编辑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相应的证明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编辑工作经历证明、主要业绩成果证明及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至gxdxgkzp@gxdx.gov.cn电子邮箱。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需将上述材料按顺序编号,压缩打包后发送。材料需命名为“材料+序号:应聘材料名称”,如“材料1:报名表”)。网上电子邮件报名,请将邮件主题及选调文档按“2021编辑+姓名”格式命名,如“2021编辑+张三”。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报名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面谈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选调收费:本次选调不向选调考生收取任何费用,选调考生交通费自理。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审查报名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是否符合选调岗位的要求。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的全过程。选调者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发现报名人员的信息不符合本公告所要求的选调资格条件的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面谈
面谈工作由我校(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选调人员党的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及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情况。贯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谈后按照1:1比例安排符合岗位工作条件的人选进行体检、考察,如无合适人选,岗位可以空缺。
面谈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和报名时提交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面谈公告在我校(院)网站发布,面谈公告发布时间、面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我校(院)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报名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视情况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由我校(院)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者考察不合格的,视情况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此次选调计划。
凡是不符合规定的选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不真实的,或重要的档案材料不齐全、不真实,以及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对考察不合格的,及时将考察结果反馈给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我校(院)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校(院)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谈、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我校(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校(院)委会研究同意,办理调动入编等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纪律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选调工作监督电话:0771-5576180 、5576183(学校纪检部门)
六、其他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院)组织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覃老师:0771-5576138
徐老师:0771-5576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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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区委党校(广西行政学院)公开选调编辑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 广西行政学院
2021年2月22日
原标题: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党校(广西行政学院)2021年公开选调编辑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sydw.gxrc.com/Sydw/ArticleDetail/221f1f99-e8ce-4799-b171-bc0ea5ce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