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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广东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20人公告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组织部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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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深圳市内、市外各级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现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或相当层次职级公务员。具体选调职位详见《2021年深圳市宝安区面向市内外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职位具体要求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24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具体要求以职位表为准;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不得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选调后任职定级依据报考人员现任职级或现任职务对应职级确定。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见附件3),按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确定选调后职级;

5.其他要求:

(1)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

(2)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3)选调进入宝安区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调动的其他情形;

(6)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7日(星期三)18:0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报名者将相关材料电子版(纸质材料提供扫描件)发至各用人单位报名邮箱(各用人单位邮箱地址及咨询电话见附件2,请报名者按照以下格式标注报名邮件名称:职位编码+姓名+手机号码)。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如重复报考,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见附件3);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任现职务、职级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复印件各1份;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1份;

(3)近四年(2017-2020年)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1份(报名阶段暂无法提供的,可先提供年度考核结果说明,鉴定表在考核结束后考察前提供);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本人签名,然后上传扫描件。

(4)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最高职级的报考人员提供) (附件5);

(5)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承诺书(附件6);

(6)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聘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7);

(7)个人报考承诺书(附件8);

(8)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扫描件。

(10)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和线上面谈。宝安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选调单位根据选调条件、报名材料、考生的专业、工作经历等与所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匹配筛选,按照选调职位1:8的比例确定进入线上面谈的人选,并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考生参加线上面谈。线上面谈结束后,按1:3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入围考核环节的,由用人单位在3月23日(星期二)18:00前通知。未通过资格初审、线上面谈的考生不另行通知。参加考核人数不足拟选调名额3倍时,视情况决定是否减少选调名额或取消该选调职位。

资格审查仅对考生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转任审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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