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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食品药品工商质检管理体制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德编办[2013]76号)文件要求,为充实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力量,确保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有效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区各级部门、镇街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职位职数
公务员12名,事业人员20名。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公务员岗位要求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事业人员岗位要求为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教育下属院校人员及妇幼保健院),担任副科级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45周岁以下(196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执法资格的从优);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
三、遴选步骤: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由区人社局在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发布遴选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