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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福泉市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人公告

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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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激发工作活力,缓解乡镇(街道)编制压力和市直部门人手不足的问题,根据《福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开展一次公开遴选补充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福泉市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遴选工作,为确保本次遴选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1.坚持空编补员原则;

2.坚持人岗相适、身份相符、专业相近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注重向脱贫攻坚一线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单位倾斜原则;

5.保持单位适度空编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如人员紧缺、结构老化、多次招引招不到人的部门)。

二、遴选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遴选计划

本次遴选面向市内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干部遴选47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详见《福泉市2021年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报考职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市外调入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严格按照《福泉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乡镇公务员必须满5年);

3.部分专业性不强的岗位直接定向脱贫攻坚一线和急难险重岗位遴选,专业性强的岗位不限定范围,同时要明确相应的专业;

4.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遴选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下发文件、在“福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等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9日

地点:福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科(4楼1405室)。

(三)激励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给予加分,最高累计不能超过3分(同一年度同一表彰事由不重复累加,取最高分)。

1.近3年内年度考核优秀的,每一个年度加0.3分;

2.近3年内获省部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的先进个人或劳动模范等的每次加1分,州级每次加0.5分,市(县)级每次加0.3分;

3.曾经担任村干部或市(县)级选派为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一年以上的,加0.3分;

4.曾经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的“四项目人员”在乡镇工作一年以上的,加0.3分。

(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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