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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转任、调任有关规定,广州市番禺区决定面向全国开展公开选调(调任)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调任)职位
区机关副处级领导职务4名,四级调研员3名,具体选调(调任)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7个职位转任或调任均可。
二、选调(调任)对象
1.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公务员、四级调研员职级公务员(不含聘任制公务员),四级调研员只可报考四级调研员职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担任相当副处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行政管理人员或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三、选调(调任)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转)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专业要求见职位表。
(三)年龄在45周岁以下。涉及市外转任的,报考人员如为本科学历则要求40周岁以下。
(四)涉及调任的,应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调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试用期未满的;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四、选调(调任)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22日9:00至2月5日18:00,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www.qgsydw.com)进行报名,按网上提示方法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材料。
(1)《广州市番禺区2021年公开选调(调任)副处级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和现任职文件等材料的扫描件(使用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相当职务的任职文件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各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格审核通过人数少于1:3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三)笔试。定于2月21日在广州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可在2月15日9:00后打印。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根据成绩由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面试对象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并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属组织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60分以上合格,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我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
(七)考察。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调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任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提出拟调(转)任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广州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转任、调任手续,按报考职位任职。其中属调任的,任职试用期1年。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选调(调任)工作时间调整的,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六、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选调(调任)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转)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选调(调任)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4636005(报名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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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组织部
2021年1月19日
原标题:广州市番禺区2021年面向全国公开选调(调任)副处级干部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anyu.gov.cn/zwgk/rsgk/zkxx/content/post_70351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