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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面向基层遴选公务员的培养链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职位数
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等24家单位共93个职位(具体见附件1)。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在本市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时间满3年(2010年6月30日前录用为公务员);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三)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后出生);报考职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四)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五)身体健康。
(六)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职位其他要求见《温州市市直机关面向县(市、区)和乡镇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调职位及报考要求、参加选调对象的范围和资格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
(二)报名审核。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统一在温州人才大厦(学院中路5号)三楼报名。
报名时间:7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温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2,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经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并签署同意意见后,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已审核符合公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的人员于2013年7月11日到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