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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拓宽进人渠道,优化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定于近期公开商调纪检监察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商调职位及要求
1.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公安、法律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2.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工程造价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3.灵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1名,要求审计专业或相关工作经历。
二、商调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商调范围和对象
广西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商调资格条件
商调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有优良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5.具有公开商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或专业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商调:
1.任职试用期、服务期限未满年限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商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商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处分期限、影响期限及工作经历、资历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时间,以2020年12月28日为截止日期。
三、商调程序和步骤
(一)发布公告及报名(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8日)
商调公告在钦州人才网、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灵山党建、灵山县纪检监察网上发布。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8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现场报名的方式。
3.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
《灵山县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蓝白渐变底彩照3张(背面写上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务员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年度考核登记表、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商调的书面证明等相关材料。
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灵山县公开商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登记表可从县纪委监委办公室领取,也可在钦州人才网、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灵山党建、灵山县纪检监察网下载,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三份,不退回)报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竞选或任用资格。
4.报名地点:灵山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联系人及电话:高彩飞、李国香,0777—6525818。
(二)资格审查
灵山县公开商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商调职位的条件和要求,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灵山党建、灵山县纪检监察网上公布,并组织参加面试。
商调职位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可视情况由灵山县公开商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进行调整。
(三)组织面试
1.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月上旬
地点:灵山县纪委监委(灵山县灵城街道望阳街4号)。
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及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参加商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业务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察组按规定进行考察,并统一组织体检。
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情形的,应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多递补两次。
(五)讨论决定
灵山县公开商调纪检监察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需求研究确定拟商调人选。
(六)公示
对拟商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灵山党建、灵山县纪检监察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商调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商调手续。
本次公开商调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777-652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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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灵山县公开商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ls.gov.cn/zwgk/jcxxgk/rsxx/zkzl/202012/t20201229_3449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