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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罗平县纪委县监委决定公开选调6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范围、岗位及人数
(一)选调范围
全国范围内各级党政群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符合选调资格条件、在职在编且已完成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的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选调纪检监察综合岗位6名(含派驻(出)机构2名、县委巡察机构1名)。
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政治站位较高,忠诚干净担当,热爱纪检监察工作,熟悉计算机应用及操作,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2.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26日以后出生);
6.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7.所在单位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选调后必须服从岗位安排;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岗位规定的;
4.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需要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在罗平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由罗平县纪委县监委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选调全过程。不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如有卫健部门认定为不宜参加选调情况的,立即终止选调资格。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在罗平县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rsj.qj.gov.cn/subsite_index.asp?Twzbh=10)(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公开发布,公告时间距报名时间不少于10天。考生自行登录规定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两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邮箱:lpjwgbs@163.com。
2.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21年1月5日至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报名)。
邮箱报名:2021年1月5日至1月9日(全天)。
3.报名地址
云南省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九龙大道172号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办公区4楼组织部。
4.报名时须提供材料
(1)报考人员有效身份证,大学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
(2)《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纸质版,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3)《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3);
(4)《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原件;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一寸电子照片以及纸质照片3张。
上述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邮箱报名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名分别命名为对应材料名称,总文件夹统一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压缩后发送至邮箱:lpjwgbs@163.com,原件等相关资料请妥善保管待查。
5.报名资格初审
罗平县纪委县监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与拟选调职位人数达到3:1比例方可开考。资格初审结果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若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将按比例相应调减拟选调计划。
6.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需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笔试及后续考录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笔试
1.笔试方式:以闭卷方式进行,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应当具备的业务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准考证:笔试前2天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到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领取,通过邮箱报名的考生需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时所需材料的纸质版。
4.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5天内,在规定网站公开发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四)资格复审
罗平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调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2: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2.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任现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3.本人自公务员录用以来历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4.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获表彰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各级表彰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通过资格复审(不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与拟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出现考生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则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至选调工作结束。
1.面试方式: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决策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2.面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1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在规定网站公布。
4.面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5.考生放弃面试,须提前3天向罗平县纪委县监委提交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缺席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六)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分值设置详见《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附件5)。
参加面试人员须向罗平县纪委县监委提供《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自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文档)。工作经历业绩报告的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个人经历、自我评价、年度考核、表彰奖励等情况和所负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历年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在落款处签字按手印。
经历业绩评价由罗平县纪委县监委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得分与综合成绩一并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选调程序;如遇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后续选调程序。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进行体检。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在体检、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调条件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进行一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应试人员,应自觉遵守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调工作的报考人员,取消选调资格,并报罗平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禁止其参加罗平县公务员选调。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选调期间,请报考人员积极主动适时关注规定网站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如被确定为选调对象,调到罗平县纪委县监委工作后,将按照罗平县规定比照机关同类人员重新确定公务员职级。
(五)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对本次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针对选调工作反映的问题,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选调咨询电话:0874-8707229(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
监督举报电话:0874-8226318(罗平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8217283(罗平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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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
2021年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xls
2021年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2021年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量化指标.doc
中共罗平县纪委 罗平县监委
2020年12月26日
原标题:中共罗平县纪委罗平县监委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qj.gov.cn/subsite_detail.asp?Twzbh=10&id=16830&lb=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