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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和《海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的职位为省市(地)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职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报考省级单位的,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市(地)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下同]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报考市(地)级单位的,报名人员范围为本省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担任正科级及以下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及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省级单位的人员,在省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和中央所属企业、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报考地(市)级单位的人员,在地(市)级及以下所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非参公)的二级及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5、报名参加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6、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 2020年 12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或在任职试用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公开遴选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具体的遴选职位、遴选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海南省2020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请登录南海先锋网站(https://www.nanhaixf.gov.cn)或海南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进入海南省公开遴选公务员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查阅。
需要咨询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时,请直接与上报单位联系(附件1)。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务员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图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公开遴选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