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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启东市委组织部同意,启东市委宣传部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调。
二、选调名额及范围
1.选调名额:选调公务员2名、参公事业人员2名。
2.选调范围: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廉洁自律,身心健康;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具有2年以上市镇机关工作经历(任职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0年12月7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适合从事宣传工作;
5.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4.与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推荐报名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报名。个人自荐的,须经本单位同意。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15日;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主楼915室。
报名时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启东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人员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3.报名人员近期2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
4.报名人员相关工作成果(如有请提供)。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报名参加选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资格,并通报相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综合测试
1.笔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综合文字能力等,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以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测试选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和协调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主动放弃资格的,依次递补。
(四)组织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计划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档案资料、同选调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考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五)体检和试用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要求按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试用3个月。
(六)讨论决定与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后,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对试用人员作出结论性鉴定。试用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由市委宣传部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513-83312397(启东市委宣传部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513-68218038(启东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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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启东市委宣传部
2020年12月8日
原标题:2020年启东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ddj.gov.cn/Dj/ShowInfo/ItemInfo/2425/tzg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