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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针对目前部分市直单位缺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第一批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工作。此次公开选调共有33个单位选调9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原则、程序、对象
(一)选调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选调职位自愿报名,组织推荐,择优选调。
(二)选调程序
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公示、用人单位试用、正式办理调动手续等6个步骤。
(三)选调对象
(1)符合职位条件的和田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在职人员;
(2)行政、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选调的职位,只限于本市行政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3)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的职位,允许夫妻一方在和田市工作夫妻分居的且符合选调职位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考试选调范围之内
(一)取得各类培训证、结业证,社会办学未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认可的学历;
(二)服务期未满三年以上的工作人员;
(三)自参加工作以来有考核不称职,或受过行政处分的工作人员;
(四)受党纪政纪处分、立案审查尚未结论及法律规定不能选调的其他人员;
(五)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法律制裁的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具体详见《和田市2014年第一批市直单位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