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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拟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1、公务员7名:
市纪委2名,市委办公室2名,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名,老干局1名。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
市委政策研究室4名,对外联络接待办公室2名,市人民法院5名,市总工会3名,市委党校3名,廉政教育中心13名。
具体职位及要求见职位表。
二、遴选原则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
三、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 遴选范围
参加公务员职位遴选的人员必须是林州市所属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事业单位职位遴选的人员必须是林州市所属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除外)。
(二)报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遴选人员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3、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6年9月1日。
4、符合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4)试用期内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调入后即构成需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任的其他情形。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要一致。职位有专业类别要求的,可参照“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参考目录”。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统一在红旗渠网(http://www.linzhou.gov.cn/)、林州党建网(http://www.lzdjw.gov.cn/)、红旗渠报等发布公开遴选公告。招考期间,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等所有招考公开信息一律通过上述渠道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随时关注网站上的招考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