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公正、规范的用人制度,拓宽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渠道,优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结构,结合各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醴陵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用人单位简介
醴陵市口岸办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醴陵市接待办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土地征用安置所隶属醴陵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四、选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2、具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即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部分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选聘岗位要求的年龄为准;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9月20日。
(二)报名地点:
1、醴陵市口岸办:
联系人:温立峰 电话:13707417866
2、醴陵市接待办:
联系人:江娅 电话:13975322762
3、醴陵市国土资源局人教股B-203:
联系人:王爱丽
电话:0731—23220178;15973339828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醴陵市2016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岗位条件里要求的相关证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到相应报名点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选调资格。
六、资格审查及考试
选调单位根据选调岗位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同时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