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办发〔2015〕4号)和《田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东政发〔2015〕25号)精神,田东县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遴选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2名
二、报名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修养。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专业教育, 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
(三)专家应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从事法律教学、研究或者法律实务工作10年以上;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五)熟悉县情、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六)热心社会公共事业,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七)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以适当放宽。
(八)无不适宜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的情形。
三、服务范围
(一)参与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决策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社会稳定问题的研究、论证和评估。
(二)受委托起草或参与起草、修改和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参与重大经济项目、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以及有关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和修订。
(四)参与国企改制、国企破产清算等重大经济事项的研究论证。
(五)参与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
(六)参与重大、疑难信访案件的接待、处理。
(七)参与重大行政执法、行政征收(征用)等活动,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提供法律意见。
(八)参与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九)代理诉讼、仲裁、调解活动。
(十)协助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培训。
(十一)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6日—2020年11月16日。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通过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参与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的遴选。报名采取电子邮件(联系邮箱:tdxsfj@126.com)、邮寄(邮寄地址:田东县恩隆大道幸福广场北侧,田东县司法局办公室)和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田东县司法局办公室)三种方式。
六、报名材料
(一)个人自荐:由本人填写《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报名表》1份,并提交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单位推荐:由单位填写《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单位推荐表》,并附上被推荐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报名信息表可登陆田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通过电子邮箱和邮寄形式报名的,提供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的,需携带上述报名所需各类材料原件以备工作人员核对。
七、遴选程序
由田东县司法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名单报送县人民政府审定。
未尽事宜详见《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或致电咨询,联系人:黄正康,咨询电话:5232225 、13788162286。
点击下载>>>
田东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6日
原标题:关于遴选田东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xtd.gov.cn/tzgg/t69205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