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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2016滁州市直机关选调7人公告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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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等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市直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下同)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副科级公务员7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和条件

  1. 报名对象:

  我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八级职员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 》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聘任事业单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

  (2) 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3) 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4)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9月9日以后出生)。

  (5) 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 身体健康。

  (7)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 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 尚在试用期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滁州先锋网(http://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z12333.gov.cn)发布公告及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有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中公布的电话与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9日至9月12日。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报名地点详见《滁州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报名费40元。

  报名者须填写《滁州市市直机关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职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任职文件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须经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根据报名人员档案记录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填报信息,签署报考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资格审查。各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具体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9月13日。9月13日17:00前,各选调单位将报名表报送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

  4.报名确认。报名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该职位。被取消报考职位的报名人员,可于9月14日改报其他职位。各选调单位应于当日完成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

  完成报名确认后,报名人员于9月22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对实际只有1人参加该职位笔试的,低于所有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上午8:30—11:30,考场统一设在滁州市政府所在地,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016年10月15日以后,报名人员可登录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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