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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北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17人公告

唐山市人民政府官网 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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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县(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为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唐山市所辖各县(市、区)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在编在岗的科级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省以上垂管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遴选岗位及数量

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17名,分两类岗位进行遴选,其中:综合文字岗2名;综合执法岗15名。

三、遴选条件及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2.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含>后出生);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长期在日间、夜间从事高污染行业现场执法检查工作,经常加班、出差,适合男性;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中关于调配条件的规定。

计算工作年限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科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

4.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

6.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20年11月4日-11月7日17时30分。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唐山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唐山人才网公告附件),正确填写并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hjjryzk205@163.com,同时上传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以本人身份证号码命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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