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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现公开考调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范围
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考调计划和职位
考调名额:10名。其中,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机关考调公务员4名、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县信息化服务指导中心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详见附件1)。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职位为一级科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为管理、专业技术。
公务员可报考参公岗位或事业岗位,参公人员可报考事业岗位,但均不保留原身份。事业人员不可报考公务员、参公岗位。
四、考调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符合本公告相应考调岗位所需的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报告事业单位,不具有考调相应身份的,需满足转岗竞聘考调岗位相应资格条件;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有党委办公室或政府办公室工作经历的优先;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等时间计算截止到报名第一日(2020年10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未满基层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8.按照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职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6日18:00止。
(二)报名所需资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身份证、毕业证(扫描件);
3.其他材料: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定岗审批表、年度考核表(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同其他报名材料一并发至电子邮箱:948813385@qq.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邮件标题统一使用“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调+姓名+岗位代码”的形式规范填写,如“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2020年公开考调张三001”。
(四)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将于2020年10月29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六、考调程序
(一)考试
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指导、监督。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的方式进行。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超过20:1的,先进行笔试,再按面试人选与考调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再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试总成绩。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岗位计划数之比低于20:1的,直接进行面试。考试成绩在青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nqc.gov.cn/公示。
(二)体检
体检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和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和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四)确定拟调人员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拟调入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在青川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七、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八、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考调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9677
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 0839—7202477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0839—7201951
青川县纪委监委 0839—7202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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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公开考调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doc
原标题:关于公开考调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qc.gov.cn/NewDetail.aspx?id=20201015163445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