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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惠阳区纪委监委拟面向惠阳区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0名。
二、选调对象
惠阳区各镇(街)、区直各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检法部门除外)在职在编一级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参加选调的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中共党员优先):
1.应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表现优秀。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22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历年来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承受加班压力。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转任任职后存在回避情形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公告栏(http://www.huiyang.gov.cn),下载并填写《惠阳区纪委监委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A4纸双面打印),连同报名时须提交的其他资料(见附件2)报送至我委。
(二)资格初审。我委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另行通知。
(三)考试。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工作证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总分合成。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选取笔试成绩前20名参加面试环节。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笔试、面试具体内容、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须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选调单位承担)。如出现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出现体检不合格情形的,由我委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五)组织考察。通过体检环节后的人员,由我委派出考察组对入围者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委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考察的,由我委班子会集体研究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入职。由我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未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的,不再另行通知。经以上公开选调程序未物色到合适人选的职位,则暂时空缺。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5号政府大院纪委监委大楼一楼谈话一室。
(三)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与资格。
(四)咨询电话:0752-3768662。
(五)本公告由惠阳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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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阳区纪委监委
2020年10月12日
原标题:【区政府办】 2020年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yang.gov.cn/zwgk/rsxx/zlxx/content/post_40733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