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进一步拓宽全县城市社区党委书记来源渠道,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公开选任一批城市社区党委书记。
一、选任岗位
全县共设置11个城市社区党委书记岗位。
二、报名范围
(一)县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在编在职干部”,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
(二)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员、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物业公司负责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优秀党员;
(三)退役军人、大专以上毕业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三、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强“三好三强”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热心为群众服务;
2.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3.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目前在街道机关和社区工作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大专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在编在职干部原则上不限职务职级;熟悉城市社区、有社区基层工作经验的优先。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10月11日。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在编在职干部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并填写《利津县公开选任社区党委书记报名表A》(见附件1);其他类型人员报名须经所在单位及所在党组织同意,并填写《利津县公开选任社区党委书记报名表B》(见附件2)。报名人员每人须提交一份自荐材料(格式见附件3),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优势和到社区后思路打算,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报名人员需按要求报送以上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还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及电子版。在编在职干部和乡镇(街道)编外聘用人员可由所在单位统一报名,其他人员可由个人直接报名。
五、审查与考察
(一)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联合相关执纪执法部门,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选任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任工作全过程。
(二)考试筛选
通过理论水平测试、结构化面试及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
(三)组织考察
县委组织部牵头成立考察组,按照人岗相适、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深入考察,确定拟任职人选。
六、公示与体检
对拟任职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参照相关规定标准,组织拟任职人选体检。公示、体检中发现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取消任职资格。对取消资格的,可从考察差额人选中递补,并履行相关程序。
七、办理手续
经公示、体检无问题后,将任职人选分派至相关街道,转接党组织关系。由街道党工委任命为社区党委代理书记,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任命为社区党委书记,非在职在编干部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至少3年。
八、其他
公开选任相关政策,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
利津县委组织部:利津县利一路121号组宣综合楼313室,5625312
点击下载>>>
中共利津县委组织部
2020年10月10日
原标题:利津县公开选任城市社区党委书记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jin.gov.cn/art/2020/10/10/art_37305_98767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