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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区委党校等23个单位将面向区内公开遴选38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公开遴选公务员3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1名、事业单位职员10名、事业单位专技4名。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名额和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具体遴选名额、职位等详见附件1《遴选职位表》。
三、遴选范围和对象
报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巴南区范围内(不含市直部门)党政群机关属行政编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巴南区范围内区属事业单位(含镇街事业单位)具有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除教育系统学校教师可报考区体育运动学校“教练员”职位外,教育、卫生系统一线人员均不得报考其余职位
所有考生须征得现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凡按规定同意参加遴选被录取且符合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原单位必须同意调出。
四、遴选条件
(一)报考各遴选职(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的学历、年龄、性别要求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大学生村官录用公务员时分配在巴南区镇街的考生,录用后在巴南区镇街工作满1年及以上;其余考生须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
(三)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报考人员的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8月23日。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调动(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除上述规定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在试用期内的;
2.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遴选程序
本次遴选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会同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分单位、分职(岗)位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岗)位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遴选。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3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龙洲湾区政府行政中心1号楼1711办公室。
3.报名手续: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考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的学历确认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党组织鲜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登记照片2张。经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职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