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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根据省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发〔2019〕14号)、市委《关于推动开发区体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淄发〔2019〕20号)和《高青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面向全县公开招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吸引全社会各类优秀人才聚集开发区,优化开发区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开发区干部人才队伍竞争力,为实现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聘范围
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教职工、医护人员除外)。
三、选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岗位
1.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名。
2.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正职:综合部、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财政审计部、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部长各1名,共计6人。
3.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副职:综合部、经济发展部、投资促进部、财政审计部副部长各1名,规划建设部、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副部长各2名,共计8人。
4. 高青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综合部4名,经济发展部4名,投资促进部2名,财政审计部3名,规划建设部2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6名,共21人。
(二)资格条件
参与选聘人员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突出高素质专业化,突出精干有活力,熟悉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具有与开发区产业发展、双招双引、科技创新、项目推进等匹配的专业能力素质,尽职尽责、吃苦耐劳,具有独立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并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相应职位应具备的任职资格条件,任职时间计算截至2020年9月30日。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部长人选: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干部,或现任副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满2年以上干部。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副部长人选: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含相当职务层次)及以上干部,或任一级科员及相当职务层次满3年以上的人员。
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工作人员人选: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试用期满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均可报名。
目前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职在编人员参与选聘的,年龄、学历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5周岁)。
受过纪律处分尚且在影响期的人员不得应聘上一级岗位,有法律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与应聘,应聘岗位应符合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三)岗位要求
管委会副主任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国家、省、市关于经济开发区改革发展方面的政策,具有与规划建设、双招双引、园区运营管理等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了解金融、宏观经济、科技创新等相关政策,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沟通协调和组织策划能力强。
综合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中共党员,熟悉办文办会、行政接待、机关后勤保障、督查、法制、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信访投诉等工作,或熟悉干部人事、绩效考核、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服务、社会保障、群团建设、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综合协调能力。
经济发展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项目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具有经贸、科 技创新、经济统计、项目管理、企业服务等工作经验,了解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具有良好的宏观经济管理能力。
投资促进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双招双引、园区运营管理,了解商务、金融、信息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高端制造业、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等相关政策及产业发展情况,具有招商引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沟通协调、组织策划等能力。
财政审计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财政相关业务、国资监管、金融、投资促进等工作,了解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规划建设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熟悉规划及工程建设工作,了解工程建设领域相关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具有良好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能力。
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部选聘人员基本要求:了解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良好的管理协调能力。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资格条件。
四、选聘程序
1. 发布公告。发布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2. 组织报名。根据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人员填写《高青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每人最多可报2个岗位,并在报名登记表中注明“是否服从调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领导干部个人向开发区推荐干部,实行署名推荐和书面纪实制度。
3. 资格审查。对各单位推荐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选,取消聘用资格。
4. 综合比选。县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围绕个人履历、任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结合日常掌握了解,经综合分析研判,按一定比例择优提出意向人选。未进入择优比选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5. 个别面谈。与意向人选进行逐一面谈,考察应聘者在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计划决策、随机应变、口头表达、实际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聘者工作经验、个性特征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6. 组织考察。根据综合比选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采取适当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解。
7. 体检。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 研究聘用。根据组织考察及体检情况,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部长、副部长拟聘用人选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拟聘用人选由高青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研究确定后,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后,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有关要求
1. 按照“全体起立、重新上岗、择优选配、统筹安排”的原则,鼓励开发区现有在编在职人员报名参与选聘。所有参与选聘人员必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和决定。
2. 实行全员岗位聘任制、末位淘汰制。选聘成功的干部签订聘任合同,一个聘任期为3年,聘任期满后重新进行岗位选聘,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新选聘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任。试用期计入任期。开发区现有在职干部不参加岗位选聘或选聘不成功的,由县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予以统筹安排。
3.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选聘到开发区工作的,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开发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
4. 实行岗位绩效薪酬。按照省市文件规定,开发区薪酬总额与经济发展、税收增长、辐射带动作用、全省评价位次、市县综合考核评价等因素挂钩。具体薪酬分配办法由开发区管委会在薪酬总额内,按照总量控制、预算管理,以岗定薪、优绩优酬原则制定。
5. 选聘事宜如有变动,由高青县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6.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动员发动、组织报名工作,报名从2020年9月24日至27日共4天时间。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9月27日(星期日)17:00前,本人或委托他人将有关材料送至县委组织部干部科。报送材料包括《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选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彩色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电子版(《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选聘人员基本情况信息表》,及有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扫描件)发送到电子邮箱,命名为“姓名+选聘岗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电子邮箱:gqzzbganbuke1@zb.shandong.cn
报名地址:县委楼一楼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联系电话:6967085
咨询、报名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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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
2020年9月24日
原标题:中共高青县委组织部关于选聘高青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内设机构工作人员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0/9/24/art_4600_20222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