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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44人公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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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健全完善我市药品监管体系、有效防范药品安全风险,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我市相关规定,经中共北京市委组织部批准,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药监局)决定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在市药监局5个直属分局和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中开展,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本市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般应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

6.具有2年以上药品监管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8.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匹配的工作经历和能力水平;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10.符合拟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上述工作经历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9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市药监局公开遴选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遴选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日14:00至9月7日17:00。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填写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的盖章扫描件或电子照片、电子印章报名表和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rsjyc@yjj.beijing.gov.cn),每人限报1个遴选职位,多报无效。

报名截止时,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3∶1的职位取消,市药监局人事处会在报名结束当天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9月8日17:00前改报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市药监局人事处根据职位资格条件,在报名提交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截止当天完成所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审查结果告知本人。

9月8日17:00前,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评价得分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重点测查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考试地点、准考证领取等事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在市药监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考生可以拨打遴选机关电话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前需提交近3-5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

(二)面试。面试突出职位要求和职位特点,重点测查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星期六)—9月27日(星期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包括岗位匹配度分析和业绩评价两个部分,各占综合评价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市药监局将通过网站发布公告的形式公布考生成绩,确定考察对象并通知当事人。

  五、考察

市药监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药监局。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药监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任职人员,不唯分取人,并分别在市药监局政务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药监局人事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七、相关注意事项

考试测评建立健全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本次考试的疫情防控工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遴选考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附件3)有关要求,确保遴选公务员考试工作安全进行。

附件1:市药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附件2:报名表(上报时文件名为:XX区+姓名+报名岗位序号)

附件3:市药监局公务员遴选笔试防疫应急预案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日

原标题: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yjj.beijing.gov.cn/yjj/zwgk20/zcwj24/gg17/10858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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