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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提高专业化水平,拟面向全县公开考调一批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1. 中共开江县纪委(开江县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15名;
2. 县委巡察办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县内符合考调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管理人员。
(二)考调条件
1. 政治素质好,专业素养高,综合能力强,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 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身体条件;
4.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 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含任职试用期);
2. 受过党纪政纪(务)处分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其他不适合选调进入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工作情形的。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1. 时间:2020年8月31日—9月4日
2. 地点:中共开江县纪委组织部(开江县淙城街道新安路33号县纪委监委办公大楼6楼)
3. 方式:报考者携《中共开江县纪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登录廉政开江网站http://www.lzkaijiang.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专栏下载),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文件复印件、历年年度考核结果文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红底免冠2寸彩照2张(另附电子版1张)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审查
县纪委组织部对报名者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考调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考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或影响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1. 考试由中共开江县纪委、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2.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考调计划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3.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及试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调计划的2倍确定考察人选,对于考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
考调单位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职位缺额,按照总成绩排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调动
试用期满后,根据考调名额和试用期间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及其他注意事项
1. 考调工作中,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情况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 考调工作中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所列情形的,要坚决实行回避。
3. 本次考调工作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考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
0818-8265313(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监督电话:
0818-8237110(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0818-8237133(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0818-8268288(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五、本公告由中共开江县纪委、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开江县纪委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28日
原标题:中共开江县纪委 中共开江县委组织部 关于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公务员(参公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kaijiang.gov.cn/show/2020/08/31/1181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