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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市级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建立源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不断增强全市机关干部队伍整体活力,根据《如皋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市级机关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我市市、镇(区、街道)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3年以上镇(区、街道)或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报考团市委岗位的镇(区、街道)或市级机关公务员工作经历可放宽至2年以上(含试用期)。任职、工作经历计算时间均截止2016年8月31日;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16年如皋市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见附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交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携带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2张。报名时间:2016年8月3日至8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报名地点:市行政中心A 座1213室。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减少选调计划,减少选调计划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于8月9日上午8:30-11:30改报其他职位。
(二)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
适岗评价主要从学习经历、任职经历、获奖及年度考核、工作成果等方面考察应试者胜任岗位的能力,满分100分。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根据选调单位岗位职能和招录需求确定测试形式及内容。
适岗评价、专业能力测试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部署,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实施前,相关方案须经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