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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以下简称公务员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有关规定,广州市决定开展公开调任公务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调任职位
调任市、区机关处级领导职务和二至四级调研员,区以下机关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44名(详见附件1)。报考人员可通过广州党建网(https://www.gzdj.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查阅具体调任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调任范围和条件
(一)调任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调任职级公务员主要补充机关紧缺的优秀专业人才。
(二)调任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素养,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2. 国有企业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事业单位中担任与拟调任职务职级相当的领导职务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
3. 处级领导职务和二至四级调研员职级,年龄不超过45周岁;科级领导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
5. 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调任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调任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需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0年9月30日,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不得参加公开调任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调任: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公职的;
3.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 按照有关规定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试用期未满的;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调任程序
(一)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广州市2020年公开调任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提供任现职文件,发送至报考职位对应的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限报1个职位,不得报考调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对弄虚作假者,取消调任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资格初审。市直调任机关或区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少于1:3的,取消该职位开考(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审核或取消开考的,将及时向报考者本人反馈情况。
(三)笔试。笔试时间初定10月中下旬,地点在广州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广州党建网(https://www.gzdj.gov.cn)、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z.gov.cn)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笔试60分以上合格,低于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面试。根据成绩由高至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此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市直调任机关或区委组织部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核,重点审核面试对象的年龄、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条件(含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职业资格)等事项(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须按要求及时、完整提交所需材料,并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属组织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对材料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如有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面试70分以上合格,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体检。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需在我市公务员录用体检定点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进行。
(七)组织考察。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强化专业素养考察,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任职。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拟调任人选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调出、调入单位、广州党建网、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情况不影响调任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调任手续,按报考职位任职,任职试用期1年。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公开调任工作时间调整的,广州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
五、相关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调任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调任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调任资格。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公开调任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广州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3550287(报名期间工作日8:30—17:30)。
附件:
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2020年9月1日
原标题:广州市2020年面向全国公开调任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gzdj.gov.cn/tzgg/info_60_itemid_397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