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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深圳市坪山区选拔区疾控中心副主任1人公告

坪山区人民政府 202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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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加强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中心副主任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

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1名(七级管理岗职员)。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深圳市坪山区公开选拔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岗位表》(附件1)。

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公共卫生事业,勤勉敬业,开拓创新。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工作业绩。

4.熟悉公共卫生行政管理,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较强的行政管理能力、专业素养、综合分析能力和公共卫生事件风险防范能力。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1.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的市及所辖区,以及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地级市疾病预防控制相关机构的在编在岗人员,具有5年以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历,聘任在内设处(科)室相关负责人以上岗位不少于3年。

2.具有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所学专业均应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卫生检验与检疫等相关专业,具有卫生系列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

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者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4)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在其他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任职的情形。

方案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年限的计算均以周年计,计算截至2020年7月31日。

三、公开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综合考核、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9月13日17:30。报名者需将材料电子版或扫描文件,发送到邮箱wangweiwei@szpsq.gov.cn,邮件名请标注为“中心副主任报名+本人姓名”。联系人:童老师、王老师,0755-84513460。需提交如下材料:

1.《深圳市坪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拔副主任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

3.所有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现聘岗位聘任材料;

6.管理岗位任职材料;

7.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

8.个人近3年工作述职报告(2000字以上);

9.其他获奖证明及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请扫描后按顺序编号,发送指定邮箱。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汇总,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组织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优确定20名入围综合考核人选,若符合条件报名者少于20名,则所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入围综合考核。

在审核过程中,出现报名者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等情况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仅对报名者如实提供的信息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最终以资格复审为准。入围综合考核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主要测试报名者在个性特征、专业素质、领导能力等方面与选拔岗位的匹配程度。综合考核分笔试和面谈2个环节。笔试和面谈均采取百分制评分。

1.笔试。笔试试题由深圳市坪山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专业机构命制,主要测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

2.面谈。采取个人陈述和现场提问相结合的方式。个人陈述,时间不超过5分钟。内容包括自我介绍、专业背景、履职经历、工作业绩和对提升公共卫生工作水平的思路和策略。现场提问,时间不超过20分钟。重点考察对国家医疗卫生政策法规的了解情况,对公共卫生专业前沿信息的掌握情况,对行业热点、难点问题的把握情况。近5年,担任省市医学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带头人的;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获得地市级及以上重大奖励、奖项的,可酌情加分,每项加3分,单项总计不超过15分,总计加分不超过30分。

3.综合考核合格线。综合考核总分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40%和60%计算。综合考核分数合格线为75分。根据综合考核总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若所有报名者综合考核总分均未超过合格线,则取消该岗位公开选拔。入围体检的人员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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