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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于2019年12月经县委编委批准成立,为县医疗保障局管理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加快推进该中心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按照《兴安县事业单位逆向调动积分制试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用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范围及名额
选用范围:全县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选用名额:4名。
二、选用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上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含合格)等次;
(四)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
(五)遵纪守法,服从组织分配;
(六)属逆向调动的,按照《兴安县事业单位逆向调动积分制试行办法》,考核表评分在75分以上;
(七)符合报考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报考,一经选用,若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因不同意报考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4.按照国家、自治区、市有关规定,到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用的其他情形。
(九)本次选用条件中凡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0年7月10日为截止日期。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
1、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要求:有办公室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及写作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较强的协调组织和综合服务能力,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有作品者优先。
2、会计专业人员1名。
要求:有会计工作经验,对单位会计相关业务工作熟悉。
3、专业技术人员2名。
要求:医学专业大专以上,取得执业医师职称,获得中级职称以上者,年龄可放宽到45岁。
三、选用程序
选用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调动等环节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通过118公文系统、灵渠资讯公众号发布公开选用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虑疫情影响也可扫描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报名)。
2.报名时间:2020年7月28日-8月10日 8: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兴安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兴安镇湘江路53号),邮箱:xaxylbzj@163.com。
4.报名要求:凡符合选用条件要求的报名人员,提交《兴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开选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白底或蓝底照片。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符合选用条件相关材料原件(如毕业证、工作经历相关材料、年度考核结果、《兴安县事业单位人员逆向调动积分制考核表》及相关佐证材料等),通过资格审查后,交相关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查
兴安县医疗保障局指定专人,现场按照本《选用公告》公布的选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名并说明理由反馈给报名人员。
报名人员要认真核对选用条件,凡是不符合选用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承担。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
五、考试
(一)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选用条件的报名人员,确定进入考试。选用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得低于1:2,若比例未达到1:2,则取消选用计划。
(二)笔试:考试总分为100分,由兴安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具体考试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则视为不适应本工作岗位要求。
(四)考试成绩如果出现两人以上成绩并列并超出选用计划时,以加试方式重新确定排序。
六、考察
(一)考察人选的确定。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取前4名进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工作由兴安县医疗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组由兴安县医疗保障局相关人员3人以上组成。
(三)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再核实,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与工作岗位的匹配性等。
(四)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据实写出书面考察材料(一式两份),并提出明确的考察意见(考察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考察组成员签名,加盖参与考察单位的公章。
(五)考察工作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从参加考试人员中按照总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调动
对确定的4名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将考察结果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公开选用资格,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其他事项
选用工作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名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报名咨询电话:0773—6212986
监督举报电话:0773—6215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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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0年7月28日
原标题:[20200728] 关于公开选用兴安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azf.gov.cn/jjxa/gsgg/202007/t20200729_18539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