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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甘肃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省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0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两类:一是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1.我省市(州)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省市(州)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2020年7月23日)。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服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年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体要求见《公开遴选职位表》(其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4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为197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受过劳动教养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和任职试用期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批复及办理调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职位查询
各遴选机关的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2020年度省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公开遴选职位表》),可在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下载。报名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公开遴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