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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省委统战部选调机关4人公告

湖南领导人才网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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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6年省委统战部将从省直机关选调一批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与人数

  文字综合岗位人员4名左右。

  (二)选调对象与条件

  (1)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湖南省在长省直机关单位中从事文字工作的人员。

  选调对象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身份。

  (2)选调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5.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6.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在现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7.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基层工作经历、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6年7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违规取得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身份或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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