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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对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根据《关于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为满足通河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用人需要,经通河县委批准,通河县纪委监委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公开选调公务员5名。具体选调职位、条件等详见《2020年通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以下简称选调计划表》)。《选调计划表》详见:哈尔滨市通河县人民政府网站(www.hrbtonghe.gov.cn)。
三、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类机关中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公务员(非县管领导干部)。
(二)选调的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被国家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情形。
四、选调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报名方式: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登陆“中国·通河”网站下载《2020年通河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按照要求填写并粘贴电子照片后,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公务员登记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效期内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影印件、电子照片(≤100kb≧20kb)等相关材料打包成压缩文件发至电子邮箱地址:thxgkxd@163.com,邮件名称为:选调报名+姓名。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17日24:00止(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报名资格审查
公开选调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选调报名条件的于2020年7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箱发回准考证,请报考人员自行查收打印。
职位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比例小于2:1的,选调职位数量相应减少。
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责任自负)。
2.报名使用的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须为近期证件照。
3.报名时需如实填报身份证号、手机号、电子邮箱或微信等相关信息和联系方式,否则因联系方式不畅造成的不能正确报考、耽误考试等后果自负。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
5.报名结束后,选调岗位与报名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的比例。若达不到1:2比例的,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选调,信息在“中国•通河”网站发布。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一张试卷,满分为20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测试职业道德、职业规范、基本素养和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本人身份证丢失,可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3.查询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请登录中国·通河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