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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决定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现任一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以下公务员(聘用制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须具备公务员法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选调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的基本条件和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一)完成公务员登记的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截止到2020年5月31日,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四)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五)职级公务员须已完成职级套转。
(六)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曾因违法行为受到法律制裁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尚在试用期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至2020年7月1日。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19日,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2.报名资料:①《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③本人任职材料;④具体选调职位要求的条件证明材料或能力体现材料(如:本人发表或代拟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等);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将报名资料电子版(有关材料请直接用原件彩色扫描)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83126632@gz.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姓名及报考职位”。
4.报名咨询电话:020—83126632
(二)资格审核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通知其参加笔试;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予以解释。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