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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5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1、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3名;
2、静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不含定补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勤人员。
三、选调人员资格条件
1、年龄在35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高中以上学历;
3、思想政治素质高,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作风朴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
5、近年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无违纪违法行为;
6、曾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救灾任务,有防爆、军事训练指挥经历的退役士兵等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7、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政纪处分期间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四、选调程序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8日。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北楼404室)。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静宁县2020年县直部门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同时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2、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分值为100分。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缩减选调计划。
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面试成绩上报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并在静宁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依据面试成绩名次,按照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考察
用人单位从德、能、勤、绩、廉和岗位需求等方面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确定拟选调人选后,由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3-2536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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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静宁县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sjn.gov.cn/xwzx/tzgg/202007/t20200701_81798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