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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数量
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含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务员4名。
二、选调范围
面向全省在职在编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选应当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品行作风和较强的工作能力,除此之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非领导职务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共党员;
4.历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优先考虑符合以下条件者: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财税等部门工作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5.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有违纪违法情况的;
6.选调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选调程序
1.推荐人选。推荐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前需征得人选(本人)所在单位同意。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
3.考试。考试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组织实施。选调岗位报考人数在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分为行测和申论两项,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选调岗位报考人数30及以下(含30人)的,直接进入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有关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规定执行,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组织进行。考察阶段,本人需提供近两年的体检报告。
5.讨论决定。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提交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6.公示调动。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转任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方式
(一)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
(二)地点: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嘉兴市南湖区行政中心1614办公室。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573-82838043;传真:0573-82838039;邮箱:zjjxnhqjw@163.com)。
(三)报名材料:
1.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被推荐人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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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南湖区纪委
嘉兴市南湖区监委
2020年6月24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0/6/24/art_1615472_487724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