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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16绥化海伦市公安局车辆治安管理大队公开选调30人公告

海伦市人民政府 201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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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车辆治安管理大队拟在我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通过考试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0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爱岗敬业奉献精神;

  2、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时间截止到2016年6月15日),身高1.70(含)米以上,男性。

  3、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2013年-2015年);

  4、具有国家干部身份且在编人员;

  5、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侦察、审查)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参加工作未满1年的(2015年6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

  (4)在原单位未满规定服务期限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6月21日17时

  2、报名地点:海伦市人社局考录股,联系电话5798166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海伦市公安局车辆治安管理大队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提前到市人社局考录股领取);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有驾驶证者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的具体时间安排、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以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时事政治为主,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

  (3)组织考试:笔试出题、考务、评卷等工作另行方案确定。

  (4)公布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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