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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机制,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活力,根据州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调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黔东南组通〔2010〕109号)和《天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天府办发〔2013〕49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全县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5名工作人员到天柱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具体职位见《天柱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为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工作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德才兼备、人岗相适、以用为先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的工作人员遴选上来。
二、遴选工作组织形式
(一)遴选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在天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成立以县农业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遴选工作进行组织领导,具体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以及本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遴选计划和职位
(一)遴选计划
本次计划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其中:县动物卫生监督所4名(专业技术岗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专业技术岗位)。
(二)遴选职位
详见《天柱县农业局下属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遴选部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遴选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截止报名时,除教育系统(含特岗教师)、卫生、计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外仍在编在职(岗)的本县各乡镇、县直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根据回避有关规定,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报名遴选同一个单位;夫妻一方为遴选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另一方也不能报名参加遴选考试。
报考人员应具备事业单位正式干部身份或公务员身份。公务员通过公开遴选调入单位后,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原有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