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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6年江永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4人公告

江永县政府网 2016-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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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组工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组织部门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和队伍素质,经县委领导同意,县委组织部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4名。

  二、遴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熟悉党务工作,综合协调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奉献精神强,身体健康。

  2、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已进行登记),任科员(含科员)以上职务,近三年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称职),职务层次与原层次保持不变。

  3、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1、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行政中心三楼3025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746-5722441,联系人:周永军(13787695909)。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

  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中共江永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张(报名表可到江永县政府网下载),交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向报考人员单位通报情况。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遴选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遴选计划。

  3、考试

  ①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60%。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遴选职数1:2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考察

  体检合格人选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考察,主要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政治素质、工作实绩。体检和考察如有不合格的是否需要递补,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6、公示、试用和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拟公开遴选对象,报县委研究决定后,将遴选对象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遴选对象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入编调动手续。试用期内,如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违反纪律,退回原单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决定。

  附件:江永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 共 江 永 县 委 组 织 部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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