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湖北:2016恩施市纪委选调4人公告

恩施市政府网 2016-06-06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恩施市纪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恩施市纪委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恩施市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要求

  1、政治忠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选调生必须为2013年度(含2013年)以前人员。

  (二)选调岗位要求

  有较强文字功底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因需经常参与办案和暗访,加班较多,较适合男性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由恩施市纪委统一组织,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分工。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报考人员的推荐、资格初审工作;市直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推荐、资格初审工作。市纪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