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恩施市纪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恩施市纪委科员4名。
二、选调范围
恩施市内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省委组织部选调生)。
三、资格条件
(一)选调人员要求
1、政治忠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良好,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放宽到1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3、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年龄不超过32周岁,年龄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健康。
7、选调生必须为2013年度(含2013年)以前人员。
(二)选调岗位要求
有较强文字功底和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因需经常参与办案和暗访,加班较多,较适合男性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处理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由恩施市纪委统一组织,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分工。各乡(镇、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报考人员的推荐、资格初审工作;市直机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报考人员的推荐、资格初审工作。市纪委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