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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安徽桐城市文化发展中心选调事业单位人员4人公告

桐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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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桐城市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调动工作办法》的规定,市委编委会同意桐城文化发展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桐城市域范围内全额拨款在编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一)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1975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三年以上正式工作经历(2017年5月1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除因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四项目”人员服务期工作年限和期内考核结果具有同等资格;

(四)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桐城市文化发展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初审。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6月1日-6月7日,报名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单位地址和联系方式见附件1。选调单位在接受报名时,负责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公告中选调岗位表设置的条件和要求从严把关。

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桐城市文化发展中心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纸质版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包含个人学习、工作经历、现实表现、年度考核、奖励表彰等方面内容并加盖公章的书面鉴定材料;

(4)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市人社局、市委编办会同选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截止报名结束未提供有效证书的,取消考试资格。选调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公开选调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三)考试。考试只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竞职演讲方式进行,演讲时间10分钟,面试分值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6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考察实行量化打分,考察总分为100分,按照实际得分的40%计入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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