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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同意,由市委组织部委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公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公选办公室”)。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职位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管理岗九级职员,选调人数9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三门峡市范围内在职在编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及财政全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下同)。
2.三门峡市范围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3.三门峡市范围内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正副科级干部可以报名,但被录用后,视为放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及科级职务(职级)。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和思想境界高,实际工作能力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大局意识强,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工作踏实认真,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品德高尚,清正廉洁,志趣高雅,没不良嗜好及习气,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
2.1990年6月30日(博士放宽到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学历。
(1)具有教育部门认证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第一批录取院校、专业及以上学历(不含特殊类招生),且具有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下同)。第一批录取院校、专业,以河南省2019年高招目录为准。只要是本规定条件范围内的院校、专业,无论是哪一年招生、毕业或在外省第几批录取,均同等对待。
(2)具有教育部门认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院校、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
(3)具有教育部门认证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院校、专业的毕业证、学位证。
(4)国外学历须为2019—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0名院校。
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具有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及人民团体)在职在编3年以上工作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一切不良记录的;
2.涉嫌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3.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审查个人档案有影响使用问题的;
5.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6.历年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不合格(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时间确认: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出生、入党、参加工作、任职等日期,报名时以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审核认定结论为准。凡涉及计算时间的,统一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征得单位同意,填写《三门峡市人大常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一式三份(贴照片)。
提交《单位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
提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或电子学位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录用表和录用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和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1寸照片4张并附电子版(需和报名表上的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注明报考者姓名、身份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