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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努力构建“人才到基层去、干部从基层来”的培养选拔链,优化各级机关公务员队伍任职经历结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实施2011年下半年市级机关(含市垂直管理部门、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数和职位
本次有18个市级机关遴选175名主任科员及其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下同),具体职位见《2011年下半年重庆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 报考范围
1.市级机关遴选范围: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2.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范围:区县(自治县)级机关和乡镇(街道)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层次人员。
3.2009年选派到建制村服务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市级机关下属单位和市垂直管理部门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遴选。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有2年以上基层机关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1年9月30日);
本公告规定的基层机关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自治县)机关、市垂直管理部门和中央在渝单位所属的区县(自治县)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市和区县(自治县)机关下属参公单位、建制村的工作或服务经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遴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遴选职位表》。
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参加公招录用(2008年、2009年选调生、大学生村官除外)、各级遴选且转任未满3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