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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2016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4人公告

新乐市人民政府 2016-05-31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新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现面向全市乡镇和市直机关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新乐市乡镇(街道)及市直机关公务员(不含担任领导职务人员)。

  二、选调方式

  公开报名,初步筛选,面试考核。

  三、选调条件

  1、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截止到2016年5月30日),男性;

  3、在编在岗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4、无违规违纪及受刑事处罚问题;

  5、所学专业及要求为规划设计、建筑工程、经济管理、统计分析、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财务会计、文秘,熟悉国家产业政策、沟通能力较强。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2张,到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30日8时30分-6月8日17时。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初审。由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组织相关人员依据选调人员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现场答复。

  (二)初步筛选

  报名结束后由人社局与管委会共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随机提问方式进行。主要了解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等情况。面试考核由管委会具体组织,由1名市领导主持,管委会和人社局有关领导、编办主任参加。面试结束后由各评委分别发表意见或分别打分,依序确定选调人员。所有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员均作为下一步的备调人选。

  (四)政审

  主要审核拟选调人员的人事档案,考察有无影响选调的违法违规违纪情形。

  咨询电话:新乐市人社局人事科0311-88587957

  原标题: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河北新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新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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