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为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报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及冷水江市委、市政府同意,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面向全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有关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职数(详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湖南省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政治上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品行端正;
3、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
4、未受过党政纪处分、刑事处罚(含正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尚未做出处理决定的);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选调程序
1、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下载《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后,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到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报名。
2、资格审查。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按照选调条件对报名参加考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察。由冷水江市委组织部、市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考察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考察。
4、拟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按1:1初步确定拟调入人选。
5、体检。由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从其他审查对象中依次递补。
6、公示。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外网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7、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公示结果,确定最终选调人选,经组织、编制等部门研究同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要求
1、时间:2016年5月26日-6月25日(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2、地点: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312室(冷水江市布溪东路)。
3、报名时应交的资料:《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六、有关事项
1、因体检不合格所空缺额,按审查情况依次递补。
2、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3、凡被选调的检察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4、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5、咨询电话:0738-5318517/13875466465
原标题:冷水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