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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北咸丰县司法局选调公务员1人公告

咸丰县人民政府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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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咸丰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县委办等行政机关使用编制的通知》(咸县机编办发〔2020〕5号)文件精神,县司法局拟从全县县直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中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从事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聘工作坚持人岗相适、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达到优化用人单位人才队伍结构,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目的。

二、选调计划和岗位

中共咸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县直单位行政编制人员(不含新聘用及截止2020年6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人员)。

四、报考要求

(一)报考条件

1.报考人员需为中共党员,年龄35岁以下,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报考人员近三年内年度公务员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3.报考人员第一学历需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4.报考人员需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2020年6月30日前)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纪律处分尚在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4.试用期未满或基层服务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五、选调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面试及综合考察的方式进行。

六、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在咸丰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25日至5月26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县司法局305办公室。

3.资格审查:县司法局负责资格审查。

(1)对报考者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报考者资格不符,取消选调资格。

4.报名时须提交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等岗位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提供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证明材料;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照3张;

(4)基层工作经验证明;

(5)填报《咸丰县司法局2020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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